第612章 律法不公,則失信于民-《我老爹是叫門皇帝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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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李賢想要傳遞給皇帝的意思是,以前律法還要考慮人情,考慮為官者的道德標準,考量的東西多了,即便在完善的法律,也變得不再公允。

    只能用戒條,讓官員們感到恐懼。

    只要感到恐懼之后,才不敢做出徇私枉法,偷賣人情,收取賄賂。

    朱見深聽完李賢的話后,最初的時候還是有些擔憂。

    太祖高皇帝行嚴苛律法,是基于他在國內的威望,以及他手中至高無上,不容別人染指分毫的權力。

    可朱見深本身是家天下傳承下來的帝王,是很難達到那個高度的,要是也要行這種律法,遇到的阻礙肯定不小。

    首先中樞要有一幫有能力,且能扛得住鍋的大臣緊緊的團結在皇帝的身邊,但話又說回來,這幫大臣也有親眷家屬,門生故吏……

    若是真的知道了自己的家人,自己的學生犯了國法,他們是不是也會有徇私的可能。

    而李賢在看到皇帝的猶豫之后,立即主動承擔了這件事情。

    他聯合官員上奏。

    而后,他主動掌刑部事,在太祖舊制的基礎上開始編撰新的大明律,并且到了后面,不止一次的表態,愿用余生全部精力,來做這件事情。

    李賢最后表態的話,確實讓朱見深心動片刻,可他只是心動片刻,并沒有第一時間答應李賢,并且回復李賢,茲事體大,他還要多想想。

    實際上,這個時候的朱見深并不是害怕自己鎮不住場子,而是在考慮采用嚴苛的手段警示官員,其作用到底有多大。

    可能在短時間內起到一定的效果,但時間久了,官員們的警惕心也會慢慢下降。

    更何況每個人都有幸存者偏差。

    他貪污,他害人被抓了,死了,那是因為他笨,換成是我,決對不會翻車,奧里給……

    大明遼闊,官員也多如牛毛,想要做到真正的自查,自清,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
    即便按照李賢所說的來辦,大明朝重新采用嚴苛的律法來懲戒官員,但其本質并沒有發生改變,還是讓官僚集體自己人查自己人,人情交易,互幫互助,這還是一種常態化的事情。

    之前朱見深也曾經考慮過這個事情。

    以前朱見深所想的是擴充東廠,錦衣衛的力量,來達到自己對國內的絕對掌控。

    他本身是想靠著特務機構,第三方來監管官員。

    實際上,現在的門達就是在做這種事情,但卻都是偷偷摸摸的進行,并沒有通報朝廷的官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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