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6章 审问-《乱世奇商佥载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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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屹审郝琯,何棳作记录。陈屹问:“谁送的?”
郝琯答:“黄喆。”
陈屹问:“送啥?”
郝琯答:“黄金。”
陈屹问:“送了几次?”
郝琯答:“三次。”
陈屹问:“每次送多少?”
郝琯答:“一次一千,一次二千,一次五千。”
陈屹问:“每次你都收了吗?”
郝琯答:“前两次,我都拒绝了。最后一次我收了。”
陈屹问:“你作为县官,受贿犯法,不会不知?”
郝琯答:“我知。”
陈屹问:“那为啥还要收?”
答:“送一千两黄金,我还保持清醒,看到犯法后果,则拒;送二千两黄金,我见犯法下场,只能模模糊糊;第三次,送五千两黄金,金灿灿的,光芒闪亮,让我眼花缭乱,我失去理智,非视它背后陷阱。说实在的,那么多金子,够我用几辈子,诱惑力太强,抵挡不住,所以我就收下了。”
陈屹问:“你行贿了吗?”
郝琯答:“是的。”
陈屹问:“行贿谁?”
郝琯答:“方晏、陶厹。”
陈屹问:“送的啥?”
郝琯答:“黄金。”
陈屹问:“分别送多少?”
郝琯答:“方晏一千两,陶厹一百两。”
扎实口供,何棳皆一一记下。
其他三组,都有结果。黄喆承认行贿,与郝琯之说,相互印证。
赵府仆役等人,见证刘犇偷吃经过,刘犇讲述受屈事实,黄喆承认行贿事实,也承认指使黎笱。
到案者口供,均是涉案材料,闭合成理,形成完整证据链,无懈可击。
调查组最后确认:虞瑁与刘犇系两人,虞瑁及黄喆为凶手;以方晏为首,陶厹、郝琯、季焱、季淼等人,贪赃枉法,以权谋私。
陈屹谓闫垅说:“凶手已查明,是虞瑁与黄喆,此两人仍然未到案,是否缉拿,请大人明示?”
闫垅说:“那是当然要缉拿的。”
陈屹问:“方晏、陶厹、郝琯、季焱、季淼等官吏受贿,怎么办?”
闫垅说:“奏请圣上,再说。”
次日,上朝,闫垅奏请,只说凶手,而对官吏受贿,只字未提。皇帝准允,说:“将罪民拿下。”
闫垅退朝,至刑部,对陈屹说:“通知何棳起草文书,令方晏将虞瑁与黄喆,严密查拿至京城。对官吏受贿问题,看看他们之态度再说。”
陈屹问:“若方晏推脱不办,为之奈何?”
闫垅说:“好办。他们要是拖,已抓到其把柄,自然有苦果吃,你不必担心。公文里措词,写得严厉些,强调必须捉拿要犯,不得以查无此人等词,空言支饰。”
陈屹与何棳,立即照办。
不久,文书很快到达。方晏接到,急召心腹陶厹商议。方晏在屋内来回走动,说:“显然,刑部掌证握据,我何以当之?”
陶厹说:“刑部上奏,我们也可以的。就上奏说,虞瑁与刘犇本系同一人,刑部却颠倒黑白,活生生地说不是一人。以为虞瑁等人是凶手,没有切实证据,全凭手段。——或听信外界谣言,听风就是雨,或动用大型,逼犯人招供。”
方晏说:“这个主意好。先不抓虞瑁,让刑部,抄录现审犯之证供词,飞咨来川,以便查照所供年貌籍贯,再行侦缉。”
陶厹说:“甚好,我来起草奏折。”
草拟奏折,不在话下。完毕,经方晏批准,令人将其送到皇帝案头。皇帝看了,批示阅办,转到刑部。
奏折下达刑部,闫垅阅后,大怒,说:“方晏小觑刑部也。”
许栕问:“那把方晏等官吏受贿事实捅出去,如何?”
闫垅说:“先缓一缓。”
喻殿说:“大人如此慎重,何不给方晏写一封信,晓以厉害,看他如何应对,视情再上奏。”
闫垅然其说,遂写书一封,大意是已掌受贿证据,抓紧把犯人押解至京,否则上奏皇帝处置。
方晏接信,阅后,自忖:“闫垅与我较上劲,居然敢威胁我。难道他的屁股就擦得那么干净?我该亲到京城,当面见见他。”
闫垅闻方晏至,有些意外,本以为方晏收到信,会害怕,会就范,会听话,没料到他会来。硬着头皮与方晏见,礼毕。闫垅说:“方大人到此,有何贵干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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